审核: 编辑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07-06-01 点击率:
关于2006~2007学年第二期2007届毕业生清考安排的通知
各系、部、有关部门:
根据教学工作安排,本学期清考将于5月30日-6月7日进行。为了做好本次清考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系(部)务必将清考安排通知本系(部)学生本人,并要求参加清考的学生:
1、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。
2、考试时必须带上考试证件(有效证件为学生证、一卡通或身份证,新生出入证、饭卡、社团证件无效),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。
3、证件丢失者,速到教务科补办相关证件
4、体育课的清考安排时间为6月5日(周二)下午4:40开始,地点为大操场。
5、6月3日(周日)上午的《英语等级》清考有听力,请自备无线耳机(校台频率为86赫兹左右,试播音乐为“Yesterday Once More”),听力考试于开考后半小时正式开始。
二、参加监考的人员,要学习《考试工作条例》(海职院教[2005]33号文件)明确工作职责,于考前2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,认真完成监考任务(注:考务办公室设在行政楼209室)。
三、清考成绩于考后4天内报送。
教务科研处
二○○七年五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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